更新日期:2010/11/01 00:07 【台北訊】

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,預計在大台北等十個地點推出一千餘戶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,目標是明年開始招標、施工。政府規劃興建社會住宅,行政院長吳敦義下午率江宜樺、營建署長葉世文等相關官員向總統馬英九簡報。

 

【台北訊】政府規劃興建社會住宅,二周內將從大台北挑選三至四處土地,興建千餘戶社會住宅。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說,首波年底前著手辦理,明年會再陸續推出,希望形成長期的住宅政策。

 

營建署從國防部、財政部提供的土地,初步過濾十個可做社會住宅的地點,台北縣台北市各五處,分別位於台北縣林口、淡水、中和、三重與台北市大安區、松山區、萬華區。營建署將從這十個地點,擇定三至四處興建社會住宅,預計二周內公布地點。

 

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下午率江宜樺、財政部長李述德、國防部長高華柱、營建署長葉世文等相關官員向總統馬英九、副總統蕭萬長簡報「社會住宅實施方案初步構想」,台北縣長周錫瑋、北市副市長林建元等與會。

 

江宜樺昨晚召開記者會轉述,政府推動社會住宅,確定以台北都會區優先辦理;租金補貼為主、興建為輔;多元興辦方式;以適度分散、混合居住的模式興辦;中央政府引導、地方政府主導、優先獎勵民間興辦五大原則。

 

他說,多元興辦方式包括直接由地方政府興建、從政府興建的合宜住宅中提供一定比率作為社會住宅、獎勵民間參與辦理、設定地上權、運用現有空屋等方式。而以混合居住的模式興辦,則是為消除貧民窟標籤化的問題。江宜樺表示,除興建社會住宅外,也會納入社福體系,希望透過社福體系,協助弱勢族群脫貧自立。至於中長期目標,則挑選國防部眷改土地及財政部經管的五百坪以上國有土地。

 

江宜樺轉述,馬總統聽取報告裁示,無法透過租金補貼租到合適住宅的弱勢者,政府有義務提供公有出租住宅,希望短期做法可達立竿見影效果,回應弱勢團體需求。

 

針對外地至大台北都會區就業的單身青年,江宜樺轉述,馬總統請內政部檢討整合住宅補貼實施方案中,對單身年齡的限制,並考慮租金補貼金額,是否就地區、收入級距予以更細緻周詳規劃。

 

媒體詢問租金補貼額度?江宜樺舉例,若大學生在外租屋一個月租金新台幣八千元,未來租金可以打七折,一定會比市價便宜,以減輕年輕人租屋負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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